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一)高起本、高起专考试科目
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均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其中, 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三门统考公共课的考试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的考试,文科类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以下简称:史地),理科类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以下简称:理化)。以上试题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每门满分150分。
1.高起本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
理工类、体育类:语文、数学(理)、外语、理化。
2.高起专各专业考试科目
文史类、外语类、艺术类、公安类:语文、数学(文)、外语。
理工类、体育类、西医类、中医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二)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考试统考科目均为三门。二门公共课为政治、外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每门满分均为150分。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招生专业目录中明确的语种要求进行选择。
1.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理工类:政治、外语、高数(一)。
4.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数(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9.体育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上述科目实行全国统考。除日语、俄语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行组织命制外,其他科目均由教育部统一命制。
各科命制范围不超出《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
(三)专业课加试
除规定的统考科目外,招生学校在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专业要求进行专业课加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必须加试专业课,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决定。需专业课加试的科目已在《2007年北京市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专业课加试由招生学校自行命制、考试、阅卷和发布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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