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武汉工商学院是国家批准的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吗? 答:2007年,我校被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为自学考试主考院校。2011年4月更名为武汉工商学院。这标志着学校的软硬件水平又上了一个台阶。 问:办学理念是什么?师资力量如何? 答:学院大力弘扬“弘德博问,和谐拓新”的校园精神,按照“以人为本,特色兴校”的办学思路,以培养生产、经营、管理一线所需要的掌握必要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坚持通识教育与职业教育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按照“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专业,学会英语,学会计算机”的要求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截止2008年,学院师资已完成了以兼职教师为主到以专职教师为主的转变,建立起一支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780余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约310人,硕士以上学历的约150人。 问:学校基础设施如何? 答:学院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3号,占地面积1000亩学生公寓中,程控电话、室内卫生盥洗设备一应俱全。学院的膳食中心、洗浴中心、超市以及医疗室等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问:考试时间如何安排?是不是在学校内参加考试? 答:学生参加由湖北省自考委统一组织的考试,一年四次,分别是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考试地点在校内。 问:自考专科国家承认学历吗?网上可以查的到吗?和普通本科毕业生有什么区别? 答:(1)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五章第25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符合规定,取得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第七章第32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按编号统一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 (3)全世界有20多个国家承认中国的自考文凭。 问:专科毕业文凭享受何等待遇? 答:与普通本科享有同等待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本科学历层次,与普通高等学校的学历层次相一致。”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发专、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国际上也得到20多个国家的认可。学生按照学习计划参加教学考试,考试课程全部合格者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专业对口的相应学校颁发专、本科文凭。(如法律专业可发武汉大学毕业文凭)。对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毕业生,由专业对口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同样享有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国家公务员的资格。 毕业证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问:采取哪些措施来扩大学生的就业面? 答:我校以实现充分就业为出发点,采取了如下几个措施来扩大学生的就业面:第一,给学生请专业造诣较深的专家来讲座指导其专业发展;第二,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根据学生的就业方向,向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毕业生;第三,鼓励同学获得多种资格证书,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竞争能力。学生毕业时纳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推荐就业。 问: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各种资格证考试吗? 答:可以。学校职资培训学院提供有教师资格证、会计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关员、外销员、人力资源、项目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物业管理、秘书、营销、导游、信息产业部的各类技能培训、建筑七大员、园林、环境工程、酒店管理、美术设计、电工证、驾驶证等20余种从业资格认证考试。 问:学校有没有早、晚自习? 答:有。学校严格规定学生必须上早、晚自习,并有老师进行辅导。 问:如果出现逃课、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纪行为,学校将如何处理? 答:就读学生,严禁逃课、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等违纪违规活动。一旦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在与家长联系的同时,由素质导师进行谈心、负责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视其认错态度、改错表现,依照国家法纪法规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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