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学业综合评价完成规范要求》
一、考生做作业的要求:
1. 字迹工整的完成每张试卷和平时作业;
2. 三次平时作业、课堂笔记、综合测试要求填写满,不许交空白卷;
3. 三次平时作业是选择题,全选即可;综合测评问答题不允许空着;每科次的课堂笔记知识点必须在15点之上,要求每点到少2排文字。(内容不限,自挑)。
二、招生老师收交作业要求:
1.对于老师收作业后的要求三次平时作业做完后用红笔打“阅”,每一科目的课堂笔记完成后要用红笔打“阅”,综合作业测评做完后进行批改,在右上角打上分,所打分值在85~94之间,要求所有的作业、试卷及课堂笔记都要求检阅老师签字(课堂笔记按次签,完成一次签一次)。
2. 每位考生的作业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外在“档案袋”三个字下面写上学生准考证和姓名,在格子内写上考试科目和科目代码。
3.交上来的学生信息必须是完整的,差一个测评或作业教务都不接收,重新再做合作为止。
(比如:张三,考5门,就应该交上来5门的综合测评;15次平时作业;读书笔记本一个,课堂笔记本内应该有15*5科目=75条课堂笔记,并每条课堂笔记内容不得少于2排文字)。
更多内容,请查看
更多自考学校,请查看“成人高考院校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