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不可以考取医师资格证,因为医学影像技术是医学技术类的毕业生,在毕业的时候发放的不是医学学士学位,而是理学学士学位。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文件十五条之规定,“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及“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这也为四年制医学影像本科专业的发展方向“定了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毕业后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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