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
第一节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其原因在于:
第一,民主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社会制度,毫无疑问,它的建立和巩固也必然以人民充分享有民主作为其建立的前提条件。第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是适应社会化生产力发展要求建立起来的。生产力和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客观要求经济和政治管理活动必须民主化,而社会主义民主正是适应这一客观要求的产物。第三,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目标。从民主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联系上看,民主既是手段,又是目的。
之所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原因在于:第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要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我们不仅要实现经济的现代化,而且要实现政治的现代化,文化的现代化。只有这样,我们的现代化才是真正的现代化,否则,现代化就是不完整的,是残缺不全的现代化。第二,民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都发挥出来,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说:“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 , 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总之 ,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二、人民民主专政
1、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国体是指国家性质或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指在一个国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被统治阶级,哪些阶级是统治阶级的同盟军,也即各个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具体来讲:第一,它对人民实行民主。第二,它对敌人实行专政。第三,它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的有机结合。
2、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斗争中的一个创造
3、人民民主专政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性质相同。都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都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
第二,作用、职能相同。都承担着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扩大人民民主,镇压敌对势力反抗,保卫和巩固革命成果,领导和组织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的职能。
第三,历史使命相同。都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逐步消灭一切阶级差别和社会不平等,为未来过渡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
以上这些共同点表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同时人民民主专政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具体体现是:
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来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在一定历史时期中还有民族资产阶级。进入社会主义以后,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阶级、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都属于人民的范畴,在最广大的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只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第二,从党派之间的关系看,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这种新型的政党关系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一个成功的创造,也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第三,从概念表述上看,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全面、更明确地表示出人民民主和人民专政这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邓小平指出,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也就是无产阶级专政,但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提法更适合于我们的国情”。
4、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任何国家要保持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发展,都要履行专政的职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充分履行国家政权的专政职能。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集中体现,是由国家的历史任务决定的。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承担对外、对内两项职能:
对外职能。即抵抗外来侵略,保卫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其主要是防御国外敌对势力的颠覆、渗透和侵略,保卫社会主义成果、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和平劳动。
对内职能。它包括专政职能和管理职能两个方面。其中,专政职能,即对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实行专政。其主要是镇压国内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各种犯罪分子;管理职能,即管理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职能。它是无产阶级专政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其主要是组织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建设,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政体也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保护自己,反对敌人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
在国家机构体系中,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集中制,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合理分工、协调一致地工作,保证了国家统一有效地组织各项事业,保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里的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指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体。人民是国家权力的主体。由于国家权力统一不可分割,所以不能把每一个公民单独地看作是部分权力的所有者,而只能说人民作为整体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得到不断推进,人民民主不断扩大和深入。我们把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实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完善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常务委员会并赋予其相应职权;立法工作取得显著进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人民代表选举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体来讲,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第二,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第三,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关的重要领导人。第四,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第五,最高监督权。第六,其他应当由它行使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关系。人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通常是通过下列两种途径实施的,一是由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大会直接行使。二是经宪法授权给其他国家机关行使,由人大负责组织和监督。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以下的优势:
第一,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人民性,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第二,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了国家主权的完整统一和人民主权的最高地位,提高了国家机关的工作效率;
第三,有利于人民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客观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在共产党执政的前提下,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和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等途径,与共产党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政党制度。我国为什么要采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由我国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
第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历史的产物。
第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是现实的客观要求。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我国的政党制度的特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既有别于
个别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也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多党制,它具有自己的显著特征:
第一,在我国的政党制度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和共同的目标,都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共同准则,以实现不同时期的总任务为共同纲领,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共同理想。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受到宪法的保护,享有宪法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上的平等地位。第五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
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合作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它是我国处理中央与民族地方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结构是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其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根据我国的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等具体情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第一,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长期存在和发展,是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依据。
第二,近代以来在反抗外来侵略斗争中形成的爱国主义精神,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治基础。第三,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人口分布格局,各地区资源条件和发展的差异,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现实条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脱离祖国而独立或半独立。
第二,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都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国家政策。
第三,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在中央和上级国家机关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第四,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依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方的内部事务。
第五,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主要领导职务,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由真正代表本民族人民利益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由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第二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社会主义民主是民主化和法制化的统一
2、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及重大意义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依法治国具有以下五层含义:
第一,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党的领导是我们的事业无往而不胜的根本保证,这早已被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所证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决不能离开党的领导。
第二,党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这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执政党与人民的利益一致。它们是经人民授权,受人民委托来治理国家的。因此,治国的主体当首推人民。
第三,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依法治国的依据。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制定的,是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次于宪法。
第四,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是依法治国的客体。其中,国家事务是依法治理的重点。
第五,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六,依法治国的特点是使国家的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是我们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所得出的正确结论。
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第三,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四,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第五,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1、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合法原则、民主原则、平等原则、统一原则。
3、加强法制建设的主要任务
第三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革是全面的改革,自然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在内。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及其他方面的改革一样,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所谓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我国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它符合中国的国情,保证了人民以国家和社会主人的身份充分发挥建设国家、管理国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推动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但它还很不完善,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陷。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1、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第三、政治体制改革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客观要求。
2、政治体制改革必须遵循的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第二,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既要态度积极,又要步子稳妥。
第三,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绝对不能照搬西方政治模式。
3、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1、民主、自由和人权概念的内涵
2、社会主义民主、自由和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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