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5月17日~5月25日。
2、各助学单位一级审核时间:5月24日~5月30日。
3、各助学单位交档时间:5月31日-6月1日
二、交档要求
1、必须提供本单位办证总名单,要求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报告和电子excel表)
2、必须提供《关于自考毕业证办证信息审核工作准确无误的说明报告》,要求经办人签字并盖章。
3、各办学单位档案上交要求:学生档案分层次、分专业、按照准考证号从小到大排序,分别打包后上交。
4、档案袋封面粘贴《毕业生申报表》,并在左上角注明助学单位名称。
5、档案内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正、反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必须清晰,特别强调身份证不可以过期。
(2)PVC卡12位号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开准考证遗失证明)
6、告知书(申请毕业证的每个学生必须签字,各助学单位盖章)
三、特别强调:
1、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 文件要求,申请学位的外语成绩必须在学籍期内,即获得毕业证后再考取的学位外语或英语四级等成绩将不能用于申报学位,且根据规定,只有应届毕业生可以授予学位。请各办学单位老师通知到每个申请办证的学生,必须签订告知书。
2、各助学单位在做一级审核时,请仔细核对学生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基本信息错误的一旦上网不能更改,照片不合格的学生毕业信息将不能上网。
3、请通知毕业生申报毕业证和学位证时务必填写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
4、前置学历状态为学籍生效的请通知学生重新登录系统做前置学历管理,只有状态为学历生效才能办理毕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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